這裡刊登了一個APPLE取得重要的UI專利了。
說起來這真的是一個在大家的眼裡很沒有價值的一個專利:
在滑動手機內容的時候,會出現一個捲動軸,然後消失
讓使用者知道目前的CONTENT的位置
如果在公司提出申請這樣的專利
應該只會被專利委員打槍槍
說...沒有實用價值
會被認為這是很.....稱不上發明的發明
充其量只是一個"美術特效'
然而其實這專利一通過,媒體都是說會造成ANDROID或者其他手機的專利問題
想想也是,這個"發明"已經無所不在了
因為他其實增加了屏幕上的可視範圍,巧妙的暗示出內容的位置與多寡。
但是說真的,對很多人來說,這個捲軸其實真的很沒用,應該說不夠有用
因為有時候我們還是很想要精確的控制內容的位置...
但是總歸來說,其實這是一個很有"申請價值"的專利,因為他解決了"小螢幕上衍生的一些問題"
我覺得我最鬱悶的是,其實台灣公司都很不注重專利的
即使注重,也對於GUI或者UX這一類的專利很沒有SENSE的
所謂沒有SENSE,是指看不到也不願意投資這些技術
因為從RD跟生產來說,實質的產值真的很無感。
說真的,身為UX或者GUI人員,我們自己也很難說服我們自己某個東西是不是真有價值
而不管怎樣,相較於APPLE居然願意,從2007年開始申請這個專利
花了五年的時間來讓之通過
真的不知道該說有錢真好(亂槍打鳥)還是真的他們確實高瞻遠矚。
而我曾經試著想要自己申請看看,想說自己就加減把筆記本裡面一堆點子申請專利
卻發現專利的申請費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夠負擔的...殘念。
那這篇談的是甚麼態度?
就是設計師該要為自己的設計認清價值,的態度。
還有就是對於別人的設計,能有肯定其價值得開放態度。
還有就是,自己的設計被忽視,也要繼續解決問題(產出新設計)的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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